网志现在已经成为一种比较普遍的网络信息的传播媒体,越来越多的公司员工开始写网志,这其中必然会涉及到工作上的事情。按道理说,公司的事情,免不了有商业机密或者所谓“家丑”的东西,不应该外传。但是一方面如果严禁企业员工写网志,无论从理还是从法,都说不过去;另一方面任由员工发表评论有关此类信息,肯定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。
面对这一新出现的情况,作为企业的管理层,是禁止,还是引导?
看看网志更为流行的美国吧。现在越来越多的公司,发布了公司员工写网志的指南。这些公司已经意识到让员工写网志,可以增加企业和客户的联络途径,也可以向外界展现企业的个性化和人文化,以提高企业形象。因此对于员工写网志,则是出台政策加以规范,什么可以写,什么不可以写,事先说清楚。
这样做的还包括一些大企业,比如IBM、Yahoo!、Sun;还有象传媒公司Thomas Nelson的指南。
Fredrik Wacka专门对比了具有代表性的8家公司的写网志指南,总结出了他们的一些共同点:
首先是8家公司都提到的一些规则:
其次是这八家中至少一半公司都提到的:
最后是一些极个别的规则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