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mop主编程俊(现已经加盟MySpace中国区总编),在一次讲座中提到一个关于社区组织建设中斑竹是否应该“付费”的问题。
程俊的观点是:一定不能以付费的形式对版主回报,因为对后期的影响非常大。付费招来的版主发帖子过于臃肿,应该从熟人中、热爱当斑竹的人找版主,也可以去别的BBS挖人。
不能给版主付费是社区经营的“约定俗成”。互联网的约定俗成即不能用现金激励版主,大家都如此,网站切切不能轻易逆潮流而为。有时候,“约定俗成”的东西是经过现实磨合证明的最小交易成本,它看起来不一定科学或公平,但确实就是最小交易成本。一定要尊重。
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,就是版主的角色定位。版主是为网友服务的,是代表网友的。无偿自愿为网友服务的版主才能够真正代表网友的利益做事,才有其公信力,而一旦网站付费给版主了,那么版主就成了网站的雇员,他就代表的是网站的利益,就会缺乏公信力,一旦出现纠纷,角色将非常尴尬。
给斑竹付费相当于还要投入一份管理成本,他在某方面来说,成为了职员。不付费,完全靠斑竹的自主意识,只要他与大方向结合的好,又剩钱又节省管理成本,斑竹个人还有自由空间,有更好的成就感。不过在大积分体系里,可以设计,斑竹有月定量的积分补助,是另一个补偿方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