听费墨老师用浓重得河南话说:“做人要厚道”的时候,我以为总算找到了一个把不厚道的人的颜面狠狠钉在枪靶上的利器,于是以后不能当面骂的龌龊人事,我大都留下“做人要厚道”后拍拍屁股闪人。
这次我要把“做人要厚道”送给今年春晚观众比较喜爱的一首歌曲《吉祥三宝》。
之前我是没听过这首歌,这几天看新闻才知道,这首歌在去年就非常火爆了。我是先看了法国的电影《蝴蝶》,先听了它优美的插曲的,所以当我看春晚的时候,听到3位蒙古族歌手演唱《吉祥三宝》的时候,还以为咱们买了人家的版权,出了个中文版,就比如邓丽君的很多歌曲都改编自日文流行歌曲一样。
这不,在评选我最喜爱的春晚节目揭晓之前,爆出了《吉祥三宝》剽窃的消息,让我吃了一惊。更吃惊的是,曲作者,那位蒙古大叔就剽窃一事的辨白,蒙古大叔说,这歌是他11年前就创作了的,虽然没有公开发表过,但去国外演出时“流传”开来……我不想先入为主地先把《吉祥三宝》当成抄袭之作,我在想,如果都是独自创作出来的,那真是英雄所见略同,是相当的~~~(宋丹丹的口气)难得的,然后11年都没发表,即使在国外很早就流传开来,仍旧没发表,这种解释,也是相当的~~~让人想不通。退一步说,既然作者说在11年前就创作出来了,那么还要找到一个11年前他创作的证据,如果作者拿不出来,剽窃的嫌疑就更大了。只是到现在这个证据都没出现,我相信也很难出现吧。不是说“偷书不为偷”吗?把书放大为文化产品,那么我觉得那位蒙古大叔还不如说,“偷歌不为偷”,最起码有典故,有历史,有传统,更容易让人接受。
上面是一种解释;再替蒙古大叔想个招,来解释《吉祥三宝》并非剽窃《蝴蝶》,咱对旋律和原文歌词,肯定不一吧。不信我们分别听听:
吉祥三宝的:
阿哇~
哎~
那啥子阿洞咕噜有味~
噢沉默了股~
那秃秃怎么咕噜有味~
噢沉默了股~
阿窝记得咕噜有味~
噢沉默了股~
咕噜咕噜一肾虎身煨~~~骷味~
....
蝴蝶的:
不刮,你不懂的滴乳~
八部李儒法师特不理俺~
不刮,你让我去送巴士~
色谱古力比汝~酷~
不刮,你若离房时翻~
巴士可能翻巴士底特象馒~
不刮,你假鼻露不有~
色补~乏啊力力苦尤~~
....
还不行,那咱就出最后一招,反客为主,《蝴蝶》其实是剽窃《吉祥三宝》,因为《吉祥三宝》11年前就创作出来,《蝴蝶》也就这两年的事。这样还有什么话好说呢?
唉~~~费老要是看到这,肯定摇摇头:“做人要厚道!”
胡说
这首歌的创作过程,春晚后不久央视就播出过,是不是剽窃看看就很清楚了。至于证剧,你法国大爷来告的时候自然会拿出来。没必要给你看。况且你法国导演大爷有资格告吗?那法国歌是他写的吗?你算什么东西,也配说厚道
我觉得文章是否属于抄袭不重要,重要的他们是否有能力在舞台上演出这一幕,如果拿<厚道>来谈论是否过重?我在想:从<吉祥三宝>和<蝴蝶>的写法看是相似,但最多不过是仿写,仿写然后出名,有罪吗?我很想知道的,因为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罪,如果有答案了记得大家给我邮箱留个言,不过我想答案真的不重要,重要的是过程,他们付出了他们的努力,结果应该是不想而知的吧?